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辐照加工应用日趋广泛,从业人员不断增加。文章主要阐述了对γ射线辐照加工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测、辐射安全管理检查方面的内容,辐射环境监测已成为辐射安全防护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引言
放射性流出物经过在环境介质中的传输和弥散,最终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通过环境监测可验证辐射源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状况,可以发现异常排放,在发生事故时可以判定污染的范围和水平,可以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而改善公共关系。辐照加工装置辐射环境监测包括:辐照装置监测、工作场所退役监测、放射源运输监测等。
1 辐照装置监测
1.1 γ射线辐照加工用途和工艺
用途:利用γ放射源进行辐照加工的装置,可用于医疗器械消毒灭菌、食品防腐保鲜、电线电缆辐射交联、热收缩材料的辐射加工等。
主要工艺方法:用棒状的钴-60组成板源,源架不工作时被放在辐照室内7米深的贮源水井中的安全位置,工作时用液压升降机提升到地面以上工作位置,被辐照物按辐照要求排放在源架两侧接受辐照,辐照物用自动化的输送系统按照一定的程序自动输入输出辐照室。
工艺过程如图1。
1.2 主要污染源
钴-60辐照装置的辐射源为密封式γ放射源,它对环境的污染有穿透屏蔽墙和屋顶后的γ射线外照射污染;辐照室内的空气受照射后产生的有害气体臭氧和氮氧化物;钴-60包壳损坏可能对井水造成的放射性污染。
此外还有辐照装置正常运行时排风系统和输送系统产生的噪声,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时产生的生产和生活废水。
1.3 辐照装置监测、检查
1.3.1 了解辐照场所及邻近地区的辐射水平与辐射分布情况,监测数据用于评价工作场所是否符合辐射防护标准,达到改善防护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和放射性污染水平符合辐射防护规定的要求,以确保工作人员工作环境安全。监测内容,一是监测工作场所β射线、X射线、γ射线和中子辐射等外照射剂量水平,二是监测工作场所空气污染,三是监测工作场所α、β表面污染。
①运行前环境辐射水平调查。
在装源前进行辐射环境监测,调查范围是以辐照室为中心,半径50-500m以内。具体调查方案见表1。
②运行期间环境监测。
1)换装源前后应当测定贮源井水中放射源所用核素的浓度。
2)必要时辐照场所需要监测NOX、臭氧及气溶胶放射性浓度是否超过国家标准。
3)对采用贮源井并存放放射源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泄露检查是有必要的。一旦发现贮源井水受所用核素的污染,查找污染原因并定期分层取样测定所用核素的浓度,必要时采用离子交换法净化贮源井水,更换破损的放射源,及时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后进行场所和污染物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监测。
1.3.2 检查:有无警示标志
人员通道开启后源是否自动下降;
升源后人员进入迷道口,三道光电是否正常工作;
辐照室内复位开关是否有效;
辐照室内紧急拉线开关是否有效;
迷道出口处紧急开门按钮是否有效;
装置停电时源是否能自动降至井底;
钥匙控制;
固定式辐射监测仪是否正常;
便携式辐射仪是否与控制锁连接,是否有检验源;
升源条件联锁(风机、门、光电复位、无人复位联锁等);
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
2 工作场所退役监测
在装置退役的所有阶段应对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加以严格保护,并全面分析退役期间的潜在危害,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退役辐射监测要求包括退役作业前、退役期间和退役后(阶段作业结束或全部退役工作完成后)三个阶段的辐射监测。
3 放射源的运输监测
放射性物质(包括放射源)的运输必须遵守《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1806-2004)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包括对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包、工作场所的表面污染监测,环境中辐射水平个人剂量、空气污染等监测。
4 辐射环境验收标准及监测分析方法
现行的《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2001)是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的行业标准,该标准确定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污染源监测、放射性物资安全运输监测以及辐射设施退役、废物处理和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等监测项目、监测布点、采样方法、数据处理、质量保证,规定了监测报告的编写格式与内容等。
5 辐射监测的质量控制
辐射监测的质量保证是取得可信可比数据的保障。从制定监测方案起直到完成监测报告止,质量保证必须贯穿于辐射监测全过程,辐射监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做好质量保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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