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宁夏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土耳其发布通报拟对《食品辐照法规》进行修订,修改后的法规将对我区部分农食产品如枸杞、脱水蔬菜等出口造成较大影响。
据了解,所谓辐照食品指的是利用辐照加工帮助保存食物,辐照能杀死食品和其中的昆虫以及它们的卵及幼虫。土耳其拟修改的《食品辐照法规》对辐照食品的种类和辐照剂量做了规定,其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辐照食品通用标准》及我国辐照食品种类、剂量规定有一定冲突。
该法规要求加工辐照食品的装置需向土方进行注册登记,如向土耳其出口辐照食品,需由土方农业畜牧业部指定的辐照企业进行辐照,或是通过欧盟许可的辐照企业,并且其计量认定由土耳其原子能机构认定。
针对修订后的《食品辐照法规》将对我区部分农食产品出口造成的影响,宁夏检验检疫局及时组织相关出口企业召开评议及培训会,提出关注意见报送质检总局。
该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要加强和进口商沟通,明确出口国家或地区对辐照食品的规定;要注意辐照食品的标签要求,对辐照工艺做相应的标识;要加强包装和储存管理,避免辐照加工后的再污染,辐照食品与未辐照食品分开推放。
【延伸阅读】出口食品辐照处理需符合目的地要求
另从江苏常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通报系统(RASFF)2017年第7周通报中,意大利通报一批经辐照处理的红曲米粉因不符合欧盟要求被拒绝入境。
据江苏常熟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检验人员介绍,食品辐照,是指利用电离辐射在食品中产生的辐射化学与辐射微生物学效应而达到抑制发芽、延迟或促进成熟、杀虫、杀菌、灭菌和防腐等目的的辐照过程。辐照处理不应对食品结构完整性、功能性质、感官属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出口食品有时因工艺需求要进行辐照处理,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产品一定要符合出口目的国家/地区要求,防止出现不合格情况。
一是要加强和进口商沟通,明确目的国家/地区对辐照食品的规定;
二是要确认产品是否属于可以进行辐照处理的种类;
三是确定辐照工艺剂量,既要满足工艺目的需求,又要避免超过出口目的国家/地区规定的辐照食品允许的最大平均吸收量;
四是要注意辐照食品的标签要求,对辐照工艺做相应的标识;
五是要加强包装和储存管理,避免辐照加工后的再污染,辐照食品与未辐照食品分开推放。
另外,食品辐照不能代替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控制或良好生产规范,不得用辐照加工手段处理劣质不合格的食品。
(朱凤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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